沃里巫

年更文手,建议取关
重度社交恐惧症
尬聊技术点满

《同住十四年,金要搬走了》上

O现代背景

O内容如题

O是小糖糖

1

 

金要搬走了。

 

这事格瑞还是从凯莉口中得知的。

 

“本小姐可没有骗你。”饭桌对面的凯莉叼着棒棒糖,灵活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滑动,几秒后,她手机推到格瑞面前:“你看。”

 

屏幕上是凯莉和金的聊天记录,内容也很简单,无非就是金询问凯莉市中心附近是否有便宜的单身公寓。凯莉也发了几个问号和感叹号表示震惊,她问,是你要搬走吗?金的气泡框上简简单单的“是的”就让格瑞乱了心神。

 

看着呆愣的格瑞,凯莉忍俊不禁,她拿回了手机,问道:“你们吵架了吗?”

 

“没有。”格瑞眉头紧蹙,显然他也不知金要搬家的原因。

 

他仔细回忆了一下这几天和金的相处,好像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。每天早上起来互相道早安,谁起得早谁就做早餐,顺便互相告诉对方今天的行程。中午若是都有空,那便一起去学校的食堂吃饭,傍晚若是没什么要急的事,就一起去菜市场,在厨房边聊着没什么营养的内容边下厨做菜。

 

硬要说发生什么事,那便是昨天金结束了毕业答辩。接下来该给各个公司投简历,找工作了。

 

可这又跟金要搬家有什么关系?

 

见格瑞并不清楚缘由,凯莉顿时索然无味,还以为是格瑞捅破了他与金之间的那份暧昧关系,结果并非如此。她端起餐盘打算去找紫堂幻问问情况,这时,手机屏幕亮了起来,金的消息框跳进了凯莉的眼里,她无法抑制弯起的嘴角,事情变得更加有趣了。

 

格瑞回到公寓时已是傍晚,金正在厨房做菜。他探出头笑道:“格瑞你回来啦。”

 

“嗯。”格瑞应一声,走进厨房,洗完手后很自然地帮忙洗菜。

 

他侧过脸不动声色地观察身旁的人,金正熟练地切着土豆丝,与平常无异,怎么看都不像是要搬家的人。

 

为什么要搬家呢?

 

格瑞想知道答案,却也问不出口。

 

金把土豆丝泡进水里,又取出蒜慢慢拨着,拨到一半他停下了手中的动作,“对了格瑞。”他说着。那是再平常不过的语气,就像平时喊格瑞拿一下酱油或者盐,或者是喊他帮忙倒杯牛奶。

 

格瑞把洗好的菜放进盘子里,关上水龙头,等着金的下文。

 

“等毕业证书拿到了,我打算搬家。”

 

轻飘飘的一句话,随着水龙头上残留的水滴落在格瑞的心里,悄无声息地炸开了花。他抿了一下嘴,问道:“搬去哪里?”

 

“应该会搬去市中心。”金说着,把蒜扔进锅里,“刺啦”的响声遍布了厨房。

 

真吵,格瑞这么想着,手中却还是不紧不慢地切着菜。

 

他以为金是不会搬出去的,不如说,他从没想过金会搬走。可转念一想,金搬走却是很正常的事。

 

这间公寓是格瑞上了大学之后秋姐买的。

 

本来格瑞是打算住宿舍,刚巧那段时间秋姐要去国外工作,金又是高三,秋姐不放心他一个人,甚至想着把这份工作辞去。金可不允许这样,格瑞也是如此。好在他的大学与金的高中相差不远,坐地铁四十几分钟就能到,于是格瑞提议不住宿。秋姐可不忍心看格瑞起每天这么早挤地铁,她很快就锁定高中与大学之间的房子,买了两室一厅加厨房浴室的公寓。

 

这里本就是暂时的居所,毕业搬走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。只是格瑞选择在这个学校读研,仍然留在公寓里罢了。

 

这是多么合理的一件事。想来根本就不奇怪,也不突兀。这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,格瑞在脑内不断重复这句话,试图让理智淹没其他不必要的感情。可这些感情仿若察觉即将袭来的浪潮,在理智的海洋里冒出头挣扎着,不断刺激着主人的意志,叫嚣着,晃动着。

 

格瑞无法控住地想起刚搬进来的那段日子。

 

2

 

那是一个夏日,蝉声鸣鸣,晴空万里。

 

秋开着车把两人送到了公寓楼下,又匆匆赶出公司。

 

格瑞和金一起搬着行李,打理起了他们接下来的新家。原本的空空的屋子,经过两人一天的努力,变成了温馨的小居所,金还买了几个盆栽,简易的客厅有了一丝活力。

 

累了一天的两人在周边饭馆吃了一顿饭,酒足饭饱后街边的路灯也跟着愉悦起来,亮起了暖黄的光。两人拎着从超市买的生活用品,聊着生活小事。打断两人对话的是前方的杂食小铺传来的笑声,两个小男孩把棒棒冰掰成两半,用猜拳的方式决定该吃哪一半。

 

“格瑞。”金拉着格瑞的手,他的双眼亮了起来,眼中只容得下棒棒冰了,他提议道:“我们也去买一个吧。”

 

格瑞顿了顿,他望着前方跑远的孩子,他们的身影渐渐与记忆中的银发小孩和金发小孩重叠,耳边还有他们若有若无的笑声。

 

夏日的风吹走了白天积蓄的热气,树叶和手中的购物袋跟着风沙沙响着,正好盖住了格瑞跳得比平时还快的心跳声。

 

“好。”格瑞悄悄地弯起一个嘴角。

 

搬家后的第二天,格瑞带着金去机场送秋姐。金红着眼眶,但还是展露着笑颜,面对秋姐千篇一律的叮嘱,他拉着格瑞的手,让秋姐放心。目送秋姐进了候机厅,新的人群淹没了那一抹金色,金眼里那调皮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。

 

格瑞一时慌了神,他第一次见到有些粗神经的发小流泪。尽管金只是流了两滴眼泪,格瑞还是笨拙地拿出纸巾递给他。

 

金接过纸巾擦拭着眼泪,不像平时那样咋咋呼呼,他腾出一只手,拉着格瑞的衣角,两人沉默不语地走出机场。金忽然停下了脚步,他问格瑞:“我是不是很不懂事?”

 

带着鼻音的少年音像是一小团柔暖的棉花,不偏不倚,正巧砸在了心尖上。这可真是要命。

格瑞没能缓过来,红了耳朵,他轻咳一声,回道:“不会。”

 

金还是低着头,他低落的心情连带着一头金发都暗淡了不少。

 

格瑞盯着他的乱发,等他回过神时,手已经搭在软软的金发上,几丝翘起来的头发挠着他的手心。

 

真是痒得很。

 

格瑞很快就收回手。

 

金也很快振作起来。他发誓要和格瑞考同一个大学,一向不爱学习的他突然开了窍,抓住每一分每一秒去学习。他的课业变得繁重,晚上回来吃一顿饭,又匆匆忙忙去上晚自习。除了军训,格瑞不论有多忙,都会回来给他做饭,偶尔还会给金辅导功课。虽然很累,但格瑞却很享受这个过程。

 

在这不大不小的公寓里,每一处都是他们生活的印迹,每一处都是他们的回忆,格瑞这时才意识到,他和金在这个公寓里住了五年之久。

 

五年并不算什么,拉出时间轴来看,也就是人生的十六分之一。从十岁开始,格瑞就和金住在一起了。虽然那时秋姐也在,但她为生活奔波,每天早出晚归,家中事物都是金和格瑞一起承担。这么一算,两个人一起生活的日子也有十四年了。

 

可这五年与之前那九年是不同的,其中的感情也是无法比拟的。

 

格瑞明白为何如此。那是比贴在木窗上的薄纸还要容易破的东西,轻轻一吹,就连带着格瑞的心一起化了,若去触碰,那些融化的心思便会沾在手中,无法洗净,不久后就会暴露在阳光下。他以为不去理会便可安然无恙,他估错了一点,那些旖旎心思的主导者并不是他,而是身旁的金发笨蛋。

 

他喜欢金。

 

而此时的金发笨蛋正盛出锅里的土豆丝,格瑞接过盘子,放在了小小的餐桌上。他盯着一根根安静地躺在盘子里的土豆丝,不由得发愣。

 

金以前不会做菜,自从他差点把厨房炸了之后,家里的厨房就变成了金禁止入内的地方。金第一次做菜是十二岁那一年,格瑞少有的感冒发烧了,秋姐因公司的事走不开。于是金拿出菜刀和砧板跃跃欲试,结果就是一盘黑漆漆的炒土豆。那天格瑞吃下这盘炒土豆后,病得更严重了。

 

也就是从那时起,金的厨艺变得越来越好,好到格瑞都差点要忘记那盘地狱炒土豆了。

 

为什么会忘记呢?因为习惯了。为什么会对金要搬走的决定而动摇呢?因为习惯了。金会陪在他身边是多么理所当然,就像太阳会从东方升起似的,融入了他吸入的空气,难以察觉。

 

这时他才意识到,以前需要人照顾的小男孩,早已长大了。他在不知不觉间,自己拔开那层保护他的茧丝,飞向了广袤的大地。

 

3

 

金注意着格瑞的反应。他趁着水烧开的空档,不动声色地往厨房门口探去,格瑞端出土豆丝后并没有马上进来,是在对他搬家这个决定感到不满吗?还是说,少了吵闹的发小令格瑞非常开心呢?

 

想到这,金难免有些失落。

 

如果在一个礼拜前,金是不会产生搬家的想法的,他甚至就没想过和格瑞分开,仿佛两个人在一起是比呼吸还正常的事。

 

可他这个小脑袋,偏偏就在一礼拜前开窍了,而撬开的罪魁祸首完全没有自觉——那人就是安迷修学长。

 

安迷修是金高中的学长,成绩优异,助人为乐,是个名人。可用周围女生的话说,他是个有点残念的帅哥。金并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,也没有去深究,这并没有妨碍他与安迷修的相处。

 

那天安迷修刚巧办公事来到学校的附近,于是两个人约好去周边饭店叙叙旧。金本打算叫上格瑞,可当时的格瑞正在与研究报告奋战,他便没有打扰。

 

两人吃饭时金正好说起格瑞最近忙碌,安迷修闻言便笑了,感慨两人的关系甚好。气氛本来和谐融洽,哪知安迷修随口问一句,就促成了现在的局面。

 

“两人都住一起的话,格瑞的女朋友不介意吗?”

 

“女朋友?格瑞没有女朋友啊?”

 

“那应该是我失礼了,今天早上碰见有位美丽的小姐与格瑞同行,我还以为她是格瑞的女朋友呢。”

 

那一刻,金却说不出任何回复的话语。他感觉有一根软绵绵的针,使劲戳着他的心,阻碍着他的思考。

 

那晚他在床上辗转反侧,他意识到一件事,格瑞会有女朋友,会结婚,会拥有自己的家庭。未来陪伴在格瑞身边的人并不是他,而是一位完全陌生的女子。想到这,他忽然喘不过气,像是一条被海浪打在岸上的鱼,每一下的呼吸都伴随着锥心刺骨的疼痛。

 

那感觉简直就像遭到了背叛。

 

这并不是正常的反应。虽然金老是被朋友说反射弧长甚至说是笨蛋,但关键时刻他机灵得很。他很快就明白他对格瑞有女朋友这件事是多么抵触。像是突然被人拨开的塞子,那名为爱慕的池水一下子涌入了脑中汇集到心底,如浪潮般拍击着心脏。

 

金瞬间面红耳赤。

 

他喜欢格瑞,是带着性层面的喜欢。

 

有了这样的意识,金再也无法直视格瑞。那一礼拜,他偷偷观察着自己与格瑞的相处模式,得出的结论令他绝望——他无法离开格瑞,他不能没有格瑞。

 

他顿时有些挫败,这几年,他是不是一直在给格瑞添麻烦呢?

 

金还记得格瑞大二的时候获得了交换生的资格,可以去国外学习一年。那是多少人努力的目标,格瑞做到了,但他却放弃了这个机会。那时金还好奇地问他为什么不去,格瑞只是微微侧目,说没兴趣。一旁的凯莉却笑了,调侃说是放不下金这个不省心笨蛋吧。

 

凯莉那时的玩笑话如今却像细碎的石子打在身上,金想,一定是他太笨了,才会拖累格瑞吧。

 

于是他深思熟虑了几个晚上,终于在毕业答辩结束后,下定决心搬离公寓。

 

毕竟,他已无法用正常的眼光看待格瑞,再待下去,他会忍不住对格瑞告白的。到时候,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能就完了。

 

格瑞把他当家人。

 

他可不能背叛家人。

 

金垂眸叹气,继续翻炒着锅里的菜,盛出盘时没有察觉到这盘菜什么调料都没放。不止是青菜,上一盘的炒土豆丝也是如此,以及最后的一碗汤。

 

可惜那晚两人心都不在此处,他们的心思被彼此钩去,一桌无味的饭菜咽下肚子他们都浑然不知。

 

-TBC-

(中)  (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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